从房产新政看政府的执行力-2010
作者:master 发布时间:2010-12-29 23:28:00
国庆节再次出台强硬房地产政策力图打压不断高涨的房价和民愤,从国庆各地房展会的反馈信息来看,似乎起到一些效果,可能否持续呢,这些问题让各路专家们去谈!我作为一名讲《政府执行力》的培训师,更愿意从执行力的一些关键条件来说说这次房产新政能否成功:
1、执行的成功首要条件是“基于执行者与战略者之间是否思想统一,对决策的意义和影响认识一致!”,其实国家针对抑制房地产价格的政策至今出台不下十几次,可每次都是虎头蛇尾,雷声大雨点小,最终结果是政府出台一次新政,价格就报复性上涨一次;作为政策制定者的中央政府为何遇到这种南辕北辙的结果,原因就是真正的执行者--地方政府其实根本是反对各种房产新政(首要原因是利益博弈不公平),其次是认为中央政府在制定政策根本不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执行有诸多实际困难!战略制定者和执行者双方想的都不一样,双方所处的环境和压力都不一样,道不同不相为谋,试想这样的执行结果能好吗!(新闻链接:2010年4月出台的房产国十条有效执行率不到20%)
2、执行成功的次要条件是“执行者必须看到结果对自己的利益的影响”,说句大白话就是“执行对我有多大好处!”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自打90年代朱总理推行分税制后,呈现出富中央穷地方的局面,大部分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开支,只能从买地的土地财政上做文章,很多地方政府的买地收入占到其地方财政收入的50%以上;另外很多地方的房地产公司背后都有地方政府官员的千丝万缕的利益瓜葛,房地产商基本上都是地方官员背后的“金主--经济靠山”,因此房价涨对地方政府和官员是有利和双赢的;中央打击房价是出于长治久安的统治考虑,但无形中在砸地方政府的饭碗和抽官员的血!这种利益纷争下,地方政府能认真执行中央的政策吗?
3、执行成功的第三条件是“责任落实到人,监督介入到过程,奖罚分明”的管理手段,房产新政叫嚣了那么久,从未见哪个省市的高官因为执行政策不力而去职,也未见中央严厉申饬过那些不作为的省市领导!任何执行其实最后落到的都是具体的人,给他明确的结果要求、规定时间、规定质量要求、规定成本控制、明确奖罚什么、谁来监督、谁来奖罚,有了这些管理手段,自然执行的效果才有保障!我09年去参观西安兵马俑博物馆,看到出土的秦国兵器上刻有三个人的印章--做兵器的工匠名字、检验兵器的地方官、以及丞相李斯,这分别代表执行者、监督者、标准制定者的责任,而且可以追述责任人,试想在这种强大的监督责任体系下,谁敢犯错,谁能犯错,犯错的几率和成本大大下降,执行的成功率大大提高!
其实,要谈执行成功,在我的课程里还包括--战略规划与执行的冲突,执行的组织结构、执行者的选拔、执行者的思想教育、执行的监督体系、执行的激励机制等等,但我认为以上三个条件是关乎执行是否成功最关键的要素!执行和战略是一对双胞胎,离开谁都不能单独获得成就,因此讲执行必须同时思考战略!